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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 PG电子平台 官方网站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玻璃股份有限 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

时间:2024-12-18 13: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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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 PG电子平台 PG电子官方网站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或“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收购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电子”)少数股东(6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所持有的旗滨电子全部或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20.7856%,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17,663.50万元),股权转让总价为18,956.4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68.0796%增加至88.8652%,员工跟投平台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26.4905%减少至5.7049%。

  为增强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经营与管理决策效率,助力旗滨电子的发展,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收购旗滨电子少数股东天津旗滨聚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聚鑫”)、天津旗滨泰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泰鑫”)、天津旗滨众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众鑫”)、天津旗滨恒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恒鑫”)、天津旗滨东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东鑫”)及天津旗滨盛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盛鑫”)等6家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员工跟投平台”)所持有的旗滨电子全部或部分股权。

  根据公司新一轮的总体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8,956.45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旗滨电子少数股东员工跟投平台所持有的20.7856%股权(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17,663.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68.0796%增加至88.8652%,员工跟投平台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26.4905%减少至5.7049%。员工跟投平台保留了公司(含旗滨电子)董监高和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俞勇通过员工跟投平台间接持有旗滨电子的部分或全部股权,上述人员继续通过员工跟投平台持有旗滨电子5.7049%的股权,以促进旗滨电子玻璃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交易双方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出具了《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4)第100044号],本次评估中,旗滨电子净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旗滨电子资产总额账面值为137,238.92万元,评估值为143,187.20万元,增值5,948.28万元,增值率为4.33%;负债总额账面值为66,144.21万元,评估值为65,833.30万元,减值310.91万元,减值率为0.47%;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71,094.71万元,评估值为77,353.90万元,增值6,259.19万元,增值率为8.80%。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中股权转让的定价以经评估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参考,并充分考虑了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以及员工跟投现状,交易各方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同意本次交易按照该项目净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认股权转让价格。其中:公司收购天津聚鑫持有的旗滨电子8.78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8,007.36万元;公司收购天津泰鑫持有的旗滨电子5.0238%的股权,转让价格为4,581.66万元;公司收购天津众鑫持有的旗滨电子4.0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657.12万元;公司收购天津恒鑫持有的旗滨电子2.4768%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258.872万元;公司收购天津东鑫持有的旗滨电子0.4283%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90.64万元;公司收购天津盛鑫持有的旗滨电子0.0667%的股权,转让价格为60.80万元。

  电子玻璃生产制造所涉及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复杂,代表了连续制备玻璃的极高工艺水平,是公司打造产品高端化,实现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电子玻璃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的新兴业务,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在行业中逐步形成竞争力,公司对电子玻璃产业发展认知提高,更加注重长期发展和持续创新,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增强对控股子公司旗滨电子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收购完成后,集团将持续加大电子玻璃的科研投入,以重大科研攻关项目为抓手,增强技术创新优势,培育新质生产力,谋划国产替代产业的长远创新发展和市场变化适应能力,促进科研、创新和生产力实现质的飞跃,为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员工跟投平台继续持有的旗滨电子5.7049%的股权,仍保留跟投的对象主要为公司(含旗滨电子)董监高和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俞勇,上述关键少数人员继续通过员工跟投平台间接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有利于巩固和强化旗滨电子玻璃业务的内生动力和责任心,坚持“稳健经营、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坚定发展信心、增强发展韧性,持续推动电子玻璃产业开拓奋进和良性发展,切实提高投资质量和投资效果。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柏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增强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电子”)的管控力度,提高经营与管理决策效率,助力旗滨电子的发展,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收购旗滨电子少数股东天津旗滨聚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聚鑫”)、天津旗滨泰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泰鑫”)、天津旗滨众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众鑫”)、天津旗滨恒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恒鑫”)、天津旗滨东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东鑫”)及天津旗滨盛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盛鑫”)等6家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员工跟投平台”)所持有的旗滨电子全部或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20.7856%,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17,663.50万元),股权转让总价为18,956.45万元。其中:天津聚鑫转让股权比例为8.7800%,转让价格为8,007.36万元;天津泰鑫转让股权比例为5.0238%,转让价格为4,581.66万元;天津众鑫转让股权比例为4.0100%,转让价格为3,657.12万元;天津恒鑫转让股权比例为2.4768%,转让价格为2,258.872万元;天津东鑫转让股权比例为0.4283%,转让价格为390.64万元;天津盛鑫转让股权比例为0.0667%,转让价格为60.80万元。最终收购的股权比例以上述员工跟投平台工商登记确定的比例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68.0796%增加至88.8652%,员工跟投平台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26.4905%减少至5.7049%。

  为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药玻”)的管控力度,提高经营与管理决策效率,助力旗滨药玻产业发展,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收购福建药玻少数股东宁海俱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俱鑫”)、宁海台鑫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台鑫”)、宁海珩鑫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珩鑫”)、宁海冬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冬鑫”)及天津旗滨盛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盛鑫”)等5家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员工跟投平台”)持有的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7.0368%,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2,871.00万元)。股权转让总价为2,054.74万元。其中:宁海俱鑫转让股权比例为4.5098%,转让价格为1,316.86万元;宁海台鑫转让股权比例为1.9289%,转让价格为563.25万元;宁海珩鑫转让股权比例为0.2427%,转让价格为70.85万元;宁海冬鑫转让股权比例为0.2574%,转让价格为75.15万元;天津盛鑫转让股权比例为0.0981%,转让价格为28.63万元。最终收购的股权比例以上述员工跟投平台工商登记确定的比例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建药玻的股权比例将由91.9608%增加至98.9976%,员工跟投平台持有福建药玻的股权比例将由8.0392%减少至1.0025%。

  1、今年以来,公司有4名核心管理层人员符合事业合伙人晋升条件。部分事业合伙人发生了岗位调整和任职变动,发生晋级、降职、离职、退休等变动。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将上述新增的4名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列入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参与人。对于部分事业合伙人因晋级、降职、离职、退休等任职或岗位发生调整变动的,同意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和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意见,相应收回取消或调增其事业合伙人的持有份额(6人被调增份额、11人被收回取消部分或全部份额)。

  董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公司全力落实《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措施,加快推进治理改革落地,推动主业做强做优做大,持续推进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需求不足影响,着力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质生产力,稳健经营、稳步发展,市场份额大幅提升,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深入推进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同时,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准确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及关键主体通过回购或增持向投资者积极传递看好未来发展的信心,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和义务,稳定股东长期投资回报,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发展,积极响应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增强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关键少数人员通过员工跟投平台继续间接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有利于继续巩固和强化旗滨电子玻璃业务的内生动力和责任心,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开、公正、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参与跟投的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已进行了回避。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对药玻产业长远经营发展规划以及药玻板块员工跟投现状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主要是为了提高经营与管理决策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开、公正、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参与跟投的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已进行了回避。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事项。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或“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收购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药玻”)少数股东(5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所持有福建药玻的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7.0368%,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2,871.00万元)。股权转让总价为2,054.7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建药玻的股权比例将由91.9608%增加至98.9976%,员工跟投平台持有福建药玻的股权比例将由8.0392%减少至1.0025%。

  为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经营与管理决策效率,助力旗滨药玻产业发展,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收购福建药玻少数股东宁海俱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俱鑫”)、宁海台鑫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台鑫”)、宁海珩鑫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珩鑫”)、宁海冬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冬鑫”)及天津旗滨盛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盛鑫”)等5家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员工跟投平台”)所持有福建药玻的部分股权。

  福建药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9608%的股权,员工跟投平台合计持有福建药玻8.0392%的股权。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54.74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药玻少数股东员工跟投平台所持有的7.0368%股权(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2,871.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建药玻的股权比例将由91.9608%增加至98.9976%,员工跟投平台持有福建药玻的股权比例将由8.0392%减少至1.0025%。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中股权转让的定价以经评估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参考,并充分考虑了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以及员工跟投现状,交易各方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同意本次交易按照该项目净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认股权转让价格。其中:公司收购宁海俱鑫持有的福建药玻4.5098%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316.86万元;公司收购宁海台鑫持有的福建药玻1.9289%的股权,转让价格为563.25万元;公司收购宁海珩鑫持有的福建药玻0.2427%的股权,转让价格为70.85万元;公司收购宁海冬鑫持有的福建药玻0.2574%的股权,转让价格为75.15万元;公司收购天津盛鑫持有的福建药玻0.0981%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8.63万元。

  中硼硅药用玻璃是公司打造产品高端化,实现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福建药玻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在行业中逐步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提高经营与管理决策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配置,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控股比例,有利于保证研发投入的可持续性,有利于公司优化整合药用玻璃产业资源,进一步深化协同效应,提升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收购完成后,集团将持续加大药用玻璃的科研投入,以重大科研攻关项目为抓手,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科研、创新和生产力实现质的飞跃,为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2、2019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上述相关议案。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助理总裁级别人员、独立经营的下属企业总经理及公司职能部门总经理级别的人员。本持股计划总人数预计不超过50人,首批为23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无偿赠与的股份,赠与股份总体规模10,000万股,其中首批核心管理层持有份额标准数量为5,880万份,预留份额为4,120万份。

  8、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中期权益归属的议案》。鉴于18名事业合伙人因发生职务变动或岗位调整等情形,同意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人员持有事业合伙人计划的部分份额合计6,164,400份进行收回;经对2019-2021年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的综合考核,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34名持有人均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办理34名持有人对应份额21,076,500份的中期权益归属手续。调整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为34人,持有份额标准数量合计7,267.65万份,剩余的预留份额为2,732.35万份。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拟将上述新增的4名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列入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参与人。对于部分事业合伙人因晋级、降职、离职、退休等任职或岗位发生调整变动的,拟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和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意见,相应收回取消或调增其事业合伙人的持有份额(6人被调增份额、11人被收回取消部分或全部份额)。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加快推动主业做强做优做大,深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了《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需求不足影响,加快推进治理改革落地,持续推进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着力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质生产力,稳健经营、稳步发展,光伏玻璃业务产能规模有效释放,运营能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市场份额大幅提升,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推动企业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同时,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通过股份回购、股东增持、现金分红等方式提振投资者信心。现将2024年上半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发展定力。2024年上半年,公司制定并实施新一轮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在立足各产业平台的运营现状和产业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充分发挥和巩固比较优势,完善产业格局,增强创新发展动力,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支持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和加快发展,持续推进主导产业做强做大;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建成、投产2条光伏玻璃生产线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条光伏玻璃生产线吨/日)新建、在建重点项目的建设。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布局,加大海外资源获取、市场拓展、项目投资;加速延链补链,不断强链提质,聚焦技术革新和品牌塑造,持续优化品种结构和品种建设,提升创新驱动力、产业竞争力,持续赋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项目融资机制,压实融资主体责任,加强银企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分类匹配融资方式,提高融资工作质效,多措并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持续降本增效,提升经营质量。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精益化管理,提高技术工艺水平,稳定生产运行,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量化降低生产环节成本;加强市场研判,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和种类,持续提升色玻、镀膜、超白玻璃等差异化产品销售比例,并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及时调整产品出货策略,提高浮法玻璃产品丰富度的同时,保障经营效益的实现;提高光伏玻璃核心客户合作深度、提高供货比例,加速市场推广,根据海外市场不同国家的贸易政策,采用相应的营销策略,保障海外市场占有率的提升;积极拓展浮法玻璃非建筑玻璃领域、节能玻璃及光伏玻璃海外新兴市场、节能玻璃家装市场;强化内部资源整合,打破各单位采购节点之间的壁垒障碍,加强协同合作与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大力推广电子化招标,增强招投标工作透明度;优化供应渠道和采购模式,积极拓展电商平台等渠道,进一步提升采购工作效率;持续提高主要原材料直采比例,利用规模优势降低物流成本等,降低采购成本;紧盯宏观政策变化,以资金安全为前提,采取增长贷、控短贷策略,并利用宽松货币政策,降低长贷利率水平,合理安排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坚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多渠道、多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全球化视野引进人才,并抓实引育用留全链条管理,注重内部研发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培育和锻造高质量自主研发人才,推进外引内培多措并举,持续打造并拥有了一批多层次、多结构、梯队合理的高端研发队伍,赋能企业研发工作“行稳致远”。持续高研发投入,建立了较强的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推进技术创新,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卓有成效,已形成绿色建筑玻璃、光伏能源、电子玻璃、微晶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等高端玻璃的新质生产力。目前拥有(获评)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6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个、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个、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等技术科研创新平台或成果。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上半年研发投入约3.17亿元,同比增加25.33%,研发费率4.01%。公司持续科技创新,重塑大研发体系,组建研究总院,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实现研发模式和效率的提升突破;建设深圳中心实验室,打造玻璃新材料、高端功能膜材料、硅基材料、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多个研发中心;提升测试平台服务能力,为研发项目进展提供技术支持;积极推进《数字化工厂与智能制造》项目落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24年上半年,玻璃工艺设计优化、环保自主设计、超白硅砂加工工艺提升、电子及药用玻璃配方研发、微晶玻璃市场导入及二代微晶玻璃料方研发、TCO玻璃研发与应用、镀膜新产品研发等取得成效。获得授权专利49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27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8.7713亿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3年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0.10%,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自2011年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12年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广大投资者,累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78.01亿元,年均现金分红比例52.57%,已远超公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的总和(50.3亿元);截止目前,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回购股份视同分红金额8.06亿元)为86.07亿元,年均现金分红比例达58.00%。自2017年以来,公司已连续7年现金分红超过当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50%。高分红率比例充分彰显了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和总额的持续稳定及科学合理,主要源于公司近年来业绩水平的持续提升与高质量发展。公司通过持续实施现金分红方式增强对股东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红利,不断增强了中小股东的获得感。自2018年起,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持续纳入了上证红利指数名单。上半年,公司继续被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纳入“上证原材料红利指数”、“上证380指数”、“中证民营企业红利指数”、“中证800红利指数”、“中证红利指数”等指数名单,并继续被纳入融资融券标的、沪港通买入标的、富时罗素中国指数(FTSE China A)、富时中国优质红利可持续繁荣指数(FTSE China Quality Dividend Sustainable Prosperity Index)、富时中国30/18指数(FTSE China 30/18 Capped)、富时中国强积金指数(FTSE MPF China A)成分名单。

  (一)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积极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全力推进高质量信息披露工作,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202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2份定期报告,64份各类临时公告及178份挂网及报备文件(其中挂网文件39份)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透明度及有效性,未出现信息披露打补丁、更正的情形,信息披露内容无遗漏,无虚假,无误导,有效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责任机制;为切实做好重大信息及时收集和反馈机制,公司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有效的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确保了信息披露质量。上半年,公司2023年信息披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价为“A”类等级。

  (二)加强投资者互动交流。202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拓宽多层次投资者沟通渠道,建立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电话、线上会议、现场调研和路演、券商策略会、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方式和渠道开展投资者沟通,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互动,聆听市场与投资者声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股东提供投资决策依据。2024年上半年,公司接到并登记、回复的投资者咨询电线个;通过“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各类咨询问题达91个,回复率达到100%;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结合前期数据,充分说明了当期财务数据与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便于投资者理解;定期报告发布后,积极筹备业绩说明会,2024年5月8日,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结合公司业务板块实景及全景图,最新业务进展、生产线的工作情况、企业文化理念等宣传视频和业绩介绍视频,可视化财报和文字路演的方式,丰富业绩说明会展现形式,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实用性,更好的帮助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本次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提问81个,回复率达100%。同时,及时更新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内容,以及企业简介、各区域子公司情况,以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活动和措施进一步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业绩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行业竞争格局等情况的深入了解,拓宽了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促进了有效沟通,提升了公司价值传递成效,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世界顶级咨询顾问的指导下,公司深度研究、完整借鉴西方优秀百年企业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的治理实践,博众家之长并结合实际情况,创新董事会治理,制定公司治理的长期纲领性文件《旗滨集团董事会治理纲要》,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2024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做实董事会治理,依据《旗滨集团董事会治理纲要》确定的公司治理、业务治理根本精神,制定了《旗滨集团董事会流程体系及决策指引》《旗滨集团权限指引(2024版)》,并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完善和规范总裁办公会会议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组织架构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董事履职保障能力;围绕“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定位,专职董事躬身入局,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独立监督作用,并赋能管理层;建立董事会专委会运行机制,有效发挥董事会各专委会的辅助决策、专业议事和咨询职能,实现价值创造;加强审计监察、运营监督,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防范合规风险。董事会治理变革初见成效。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努力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持续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以新质生产力促高质量发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通过稳健的经营、创新高效的公司治理,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准确传递公司投资价值;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规积极择机运用并购重组、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方式,稳定股东长期投资回报,加快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共同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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